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务优惠。请问,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具体为多长时间?
由于所涉及的种植、养殖品种种类不同,其生长周期也会长短不一,需要差别化对待。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在相关规定中没有对“一定的生长周期”划定统一标准。在具体操作掌握中,应主要依据生物形态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或其使用价值是否明显增加等因素,来确定其是否符合“一定生长周期”的要求。问:新收入准则下,验工计价单是不是收入确认的时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务入确认的时点呢?答:新准则下强调按照投入法或者产出法计量履约进度,验工计价只是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验工计价单时,说明享受了收款的权利,根据履约情况,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合同资产”科目,也不按验工计价单全额计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会计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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